“永同益法哲学基金”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负责管理,旨在通过为教师出境访问、研究生出境研习、讲学邀请、课题研究以及学术活动等项目进行资助,来促进我国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的研究。现将2012年度“永同益法哲学基金”遴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出境访问 
    1.每年设1个资助名额。 
    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及相关学科在编教师均可申请。 
    3.每个名额资助人民币5万元整。资助期限一般为3个月。 
    二、研究生出境研习
    1.每年设1个资助名额。 
    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科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3.每个名额资助人民币4万元整。资助期限一般为6个月。 
    三、讲学资助 
    1.每年邀请1-2名海内外享有盛誉的法学学者前来中国政法大学讲学。 
    2.每年核定讲学经费5万元人民币。每位受邀者讲学时间为10天。 
    四、课题资助 
    1.境内外学者,只要所申请的课题属于法哲学或交叉法学的研究,均有资格获得资助。每年设2个资助项目。 
    2.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4万元整。每项课题自批准之日起,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五、申请办法与截止时间 
    1.申请人须将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设为“申请人姓名+申请项目”(相关申请表下载地址://www.cesl.edu.cn/ecslresereseproj.asp)。 
    2.研究所收到申请后,即组织评审,并适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3.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考《永同益法哲学基金管理办法》。 
    4.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接受申请,申请日期截止至2011年10月31日。 
    六、其他
中欧法学院   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 
2011年9月26日 
 
 
 
该通知所有内容及附件请以学校通知为准://www.sbtysw.com/html/main/col248/2011/09/26/20110926154409911170215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