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是中国政法大学设立、面向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全体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奖。奖项设立,旨在鼓励全体法学专业研究生积极探索法学理论和实践,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法学新人脱颖而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于2013年开展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以下简称“法学英才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 
    申报人为全国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包括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具备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法学专业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每人限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 
    申报成果为申报人研究生在读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 
    1.正式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不含译文)。 
    2.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等,并为有关机构采纳。 
    (三)申报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2.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3.观点或论证方法有创新; 
    4.符合学术规范。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申请书》(原件A4纸打印,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法学(律)院系和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2.《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申报信息表》; 
    3.参评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4份; 
    4.本专业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5.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是否“全日制”; 
    6.申报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1、第2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律通过邮寄和电邮方式。 
    申报时间:2013年5月20日——6月20日(以邮戳日期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收,邮编:100088。(请在信封左下方注明“法学英才奖”)。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主题的格式:法学英才奖+学校+姓名+硕士/博士+所在地区,例如:法学英才奖+中国政法大学+张三+博士+北京)。 
    四、评审、公示与颁奖 
    “法学英才奖”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和学术规范审查。 
    “法学英才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法学英才奖”颁奖典礼拟于2013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五、奖励等级和奖金数额 
    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法学英才奖”评选遵循公正公平、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郑老师   王老师 
    电话:010-58908066;58908063;58908067; 
    传真:010-5890806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办法.doc
          2. 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博硕英才奖”申请书 .doc  
          3. 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申报信息表 .xls
          4. 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专家推荐书.doc
 
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组委会
2013年5月8日
 
该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请以学校通知为准://www.sbtysw.com/html/cupl_main/col2123/2013/05/15/20130515154913666241874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