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研究生:
 按照学院培养方案要求,将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为2022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研究生开设以下专业方向课程组中的选修课:
 
  
   
    |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性质 | 课时 | 学分 | 
   
    | 1 | 国际营商环境方向 | 国际税法 | 20010449 | 选修 | 32 | 2 | 
   
    | 2 | 一带一路与国际法治 | 20010453 | 选修 | 32 | 2 | 
   
    | 3 | 商业犯罪和刑事合规 | 20010431 | 选修 | 32 | 2 | 
   
    | 4 | 跨境破产与并购法 | 20010432 | 选修 | 32 | 2 | 
   
    | 5 | 世界新贸易规则体系方向 | 国际劳工与人权法(双语) | 20010436 | 选修 | 32 | 2 | 
   
    | 6 | WTO法与区域贸易法 | 20010451 | 选修 | 32 | 2 | 
   
    | 7 | 国际组织法(双语) | 20010452 | 选修 | 32 | 2 | 
   
    | 8 | 国际规则制定与应用 | 20010438 | 选修 | 16 | 1 | 
  
 
 
一、选课安排
第一阶段:
选课时间定于2023年4月18日9:00——16:00进行,将在年级微信群发布小萝卜报名小程序进行选课。本阶段仅限各专业方向课程组的同学选报自己对应课程组内的选修课,跨课程组选课无效。未达到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不再开课,建议选课前各课程组同学相互沟通,尽量集中选课。
第二阶段:
选课时间定于2023年4月19日9:00——16:00进行,将在年级微信群发布小萝卜报名小程序进行选课。本阶段仅针对第一阶段符合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进行跨课程组互选。 
各阶段选课期间报名程序为可退可选,逾期未选课者,不予受理。
二、其它说明
1、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和学习能力,选报课程。
2、提醒同学们结合培养方案查看自己的专业方向课学分是否已满足学业要求,合理安排选课。
3、如遇选课人数不符合开课人数要求而不再开课的情况,教科办将单独联系已选课同学,征得同意后确定所选课程。
4、选课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各个课程选课学生名单,以此名单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教科办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教科办黄徐静老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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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